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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长老会

 

绯整理着衣服,绯从兜里掏出手帕,擦拭着方霄额头上的汗珠,心里有些发虚的说道:“要不你当主人,你去好不好?”

“事到如今还说什么傻话呢!”

方霄整理完绯的衣服,看着绯的眼睛,认真的叮嘱道:“别紧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们绝对能拿到爵位的,因为你很可爱,记住了,可爱就是正义!正义必胜!”

“恩!”绯听话的点点头,然后张开双手。

“抱抱!”

方霄将绯拥入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随着声音传来,一个人影挤开纷纷攘攘的人群,朝着两个人的方向一路小跑,来到两人面前,看到了绯的打扮之后,向着方霄竖起了大拇指,不由得惊叹道

“小天使今天太可爱了!来!让哥哥抱抱!”

“不要,好丢人的”绯里也不理,转身就朝着长老院大门的方向走去。

“算哥哥求求你,让哥哥抱抱好不好!”

绯居然连头都没回,甚至加快了脚步。

葛兰无比遗憾的嘟囔着:“这是到了叛逆期了吗?以前明明天天缠着我,还说最喜欢哥哥的”

葛兰今天身上穿着一件华贵的有些夸张的礼服,方霄记得葛兰说过,这是他最好的衣服了,只有出席盛大的场合时才舍得穿,这身衣裳配上葛兰英俊的相貌,彰显出葛兰亲王的尊贵身份。

葛兰看着方霄正在打量着自己,动作夸张的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发型,询问道:“帅不帅?”

方霄冲着葛兰翘起了大拇指:“仅次于我!”

“你脸皮可真够厚的!”葛兰哈哈笑道。

方霄和葛兰以及他的眷属雷恩熟的不能再熟了,本身就是一家人,而且近三年方霄一直在葛兰的派系里打工,挣一些家族贡献值,外加葛兰无比溺爱自己的妹妹,方霄刚来到暮色森林的那几年,葛兰恨不得天天往绯的家里跑。

已经十年了!方霄不禁感慨道,诺曼、桑德、葛兰、雷恩、还有绯,已经成为自己无法割舍的家人了,葛兰和雷恩对自己来说,就像是亲哥哥一样。

方霄看着周围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是眷属,而且绝大多数都是男性,方霄现在也都见怪不怪,不会像之前一样以为诺曼和葛兰有什么特殊的癖好,还害的方霄担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希太一族的主人和眷属是一个整体,希太族人的实力看的是两个人共同的实力,一般来说,男性眷属的实力明显超越女性眷属,除非能找到着天赋极为优秀的女孩做眷属,希太族往往都是会选择男性来成为自己的眷属。

希太族的眷属们之间有着自己的小团体,除非主人不允许,眷属之间很乐意互相来往,因为大家都曾经是人类,现在又都变成了吸血鬼,当一个人变成吸血鬼时,很容易迷失自己,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人还是血族,但当你发现有一群这样和你经历完全相似的人时,这种归属感会油然而生。

如果主人之间没有仇恨或者没有命令禁止的话,眷属之间就会成为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

在眷属们眼中,主人如天大,其他的眷属是自己的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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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霄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准备安安静静的等着绯出来,葛兰却是闲不住,在一旁来回踱步,背着手,眉头紧锁,表情甚是担忧。

方霄不耐烦的抱怨道:“我说老大,坐下来歇歇好不好,你晃得我眼晕。”

葛兰显得有些焦虑:“第一阶段测评,绯没问题吧?”

“没问题?怎么会没问题呢?”

问题大了!方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愿绯能凭借这自己王族的身份和方霄自己这些年来赚的那些家族贡献,勉强过关,对两个人来说,第一阶段的测试才是最危险的,要是这关都过不了,那后面的阶段就不用参加了。

葛兰听到方霄的话之后更加焦虑了起来,来回踱步的速度都加快了许多,他冲着方霄嚷嚷道:“我父亲去收买长老了吗?送钱?送礼?让我父亲许给他孩子官职?这些方法都用过了吗?”

方霄摇了摇头,叹息道:“你父亲说一切都要靠实力。”

“靠个屁!”葛兰小声嘟囔着:“要不是因为他,绯的实力早就在年青一代脱颖而出了,要知道,绯小的时候可是族内公认的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说完之后,葛兰也不顾衣服的华贵,坐在了方霄的旁边,两个男人只能安安静静的等着,一切听天由命。

葛兰和诺曼父子俩的关系从葛兰向诺曼发出挑战的那一晚之后就一直不好,葛兰对诺曼的意见很大,幸亏绯现在健健康康的活着,两个人的关系才不至于完全闹崩。

葛兰看了方霄一眼,因为出汗比较多,方霄已经脱下了侍者的外衣,松开了脖子上的领结,并且打开了最上面的扣子,一条黑色的项链吸引了葛兰的注意,尽管葛兰见过很多次了,但是依然觉得这条黑色项链外表美观,造型独特,而且隐含着巨大的能量波动,葛兰不自觉地伸出手去想要摸一摸,这可把方霄吓了一跳,反应极快的一把抓住了葛兰的手。压低了声音说道

“你干什么!你想炸死咱俩吗?”

葛兰回过神来,想起了什么,不好意的对方霄笑了笑,歉意的收回了手,

“你天天带着这么个炸弹,亏着还能跟一个没事人似的。”

“这我能有什么办法”方霄无奈的摇了摇头:“已经习惯了”

这条黑色项链是方霄成为眷属的时候得到的,原本只是用来压制方霄体内的光明力量,随着两个人的成长,诺曼就察觉到绯身为吸血鬼的力量越来越弱,担心有一天绯会完全失去血族的力量,失去对方霄的控制,然后,就在方霄的黑色项链上加持了一种新的魔法。

如果方霄逃跑的话,无论方霄逃到哪里,只要是离开绯的身边超过一个月,或者是这条项被扯断的话,那么加持在这条项链上的魔法就会被触发,立即引爆,尽管血族有着超强的自愈能力,但这也存在着一定的限度,没有那个种族的生物能在变成一堆灰烬之后还能自愈复活的。所以现在方霄变得有点神经质一样,谁都不让碰,生怕链子一不小心被扯断了。

不得不佩服诺曼的深谋远虑,绯的力量在逐渐地消失,直到现在,基本上失去了血族的能力,而且在方霄的内心深处真的很想走出这个暮色森林,去看看这个对自己来说广阔而又新奇的世界,去亲眼见证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奇迹,方霄知道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跟着葛兰的派系去过几次人类的城市,如果不是有这条项链,方霄也许就悄悄的跑掉了。

也许吧,也许自己没有这条项链的话,真的能够狠下心来离开绯的身边。

但是这种不可能的假设,结果又有谁知道呢?

绯跟着周围的人群,进入了长老会,一进门便有很多负责维持秩序的血族成员在疏导着人群,绯按照指示,来到了自己的位置,排队等候着测评,巧合的是,排在绯的前一位正是一身红衣的温蒂,温蒂看到绯站到了自己的后面,然后下意识的往绯的身后瞅了一眼,看到方霄不在,温蒂长舒了一口气,又端起了那一副讨人厌的架子,对着绯挑衅道:“哎呀呀,排在我的后面,你可真是倒霉!长老们看过了我的表现之后,哪还能看得上你啊,嚯嚯嚯”

绯撑着阳伞,低着头,没理她。

温蒂气愤的嚷道:“像你这样什么都不会的笨蛋,还是回去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吧!”

绯低着头,依旧不理她。

“你也太没礼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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