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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原本是不打算理会他的胡言乱语,但觑着他洋洋得意的样子,没忍住脱口而出:“这你不用担心,以后有机会的。”

他这回连咀嚼都停了:“什么机会?你甚至都不愿看我的裸体。”

“这不是事实。”我平静地否认,“我想看。但你也知道有句惯用语叫‘干柴烈火一点即着’,这可能会耽误正事。”

“正事。”他点头,收敛起戏弄的笑脸,风卷残云地腕底朝天,抹了抹嘴,对食物仍剩下一半的我说,“你不能穿成这样去,太显眼了,就算你从头到脚看着就像国外来的肥羊,至少外表上你可以是没有多少肥膘的……羊。”

我想起昨夜的打劫事件,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

“穿我的,你肯屈尊降贵的话。”

“好。”

“等到最终结算可都要算进去啊。”他脸上又浮出了有些玩世不恭的笑。

“当然。”

他笑出了两排整齐的牙,进卧室里给我拿了一套衣服,跟他现在身上穿的风格一致,朴实无华的款式与暗淡无光的配色,我没什么好不满意的,见他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摇了摇头,往浴室走去。

虽然发出了一声失望的嘟囔,但他并没有真不分轻重地胡闹,等我出来,他带着我绕到屋后,一指一架饱经风霜的摩托车:“你的车也不能开,得换这个。”

我端详着这辆海文特岛上随处可见、毫无特色的摩托车,它身上的斑斑点点像是在诉说着这些年经历的坎坷:“有多远?我没骑过,不过可以试试。”

他朝我眨了眨眼睛:“试试?那可不行,这是我的宝贝,我不和任何人分享。”

“算在账上。”我稍稍生出些不耐,熟料他还是摇头:“不是钱的问题,是我不能让你试,你没开过还有胆子说这话,就不怕我俩会死在找你弟弟的路上?”

他强行要求我坐在这辆风烛残年的摩托后座,他载我,当他再一次在我面前展现不怕开水烫的死猪风采时,我抗议的话自行封进了嘴里。

半小时后我明白他不让我骑车确实是好意。

这里的路,这里同样骑着摩托车的男女骑手们,开着各种小卡车小货车小面包……的司机们,他们共同构筑了交通道上荒野求生的副本。

虽然摩托上表盘的时速只在三十到五十之间摆动,但我直坐得冷汗潺潺,比云霄飞车的体验还刺激,好几次他硬生生挤出一条通路,那险象环生,让我暗下决定:这辈子除非别无选择,否则再也不会碰摩托车,不管自己还是别人骑。

理所当然,这生死悬于一线的场合中,我不得已只能贴着他的后背,环着他。

任他飞驰,无论方向与目的。

在漫长且折磨的五十分钟后,摩托终于停了下来,我只觉得两腿僵硬,臀部疼痛,来不及移动,他先行跳下车,两手架住我的胳膊,笑得像阴险的猫:“慢一点,我搀着你。”

我想谢绝他的好意,转念又自嘲,扭捏给谁看呢?

借着他的力气勉强重新站到了地上,他却没有马上放开手,保持着半抱着我的姿势,在我的不解中,突兀地贴到了我耳边,吐气似般低语:“我突然觉得,就这么把你藏起来也挺好的,保证没人再能找到你。”

“……你养不起我。”我推开他,环顾起四周。

举目无屋无人,零散地生长着这里很常见的矮树,沙土地上隐约有条脚踩出来的路,太阳高高在上,空旷到乏善可陈。

“这地方有人住?人呢?”我问。

他推着车向前:“我先得藏好我的宝贝,那村子里的人信奉外来客的东西都是天赐的,能摸走一定摸走,那都不叫偷,一点不会跟你客气。”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心里想的是:我弟弟爱上的女人,居然是生长在这样的地方。

太可笑了,不是吗?

、简单

我发现每当事情牵扯到他弟弟的时候,他的反应总是那么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就比如现在,那种能媲美发现啃下了一口的苹果里有半截虫子的表情丝毫不加掩饰。

天可怜见,我得动用多强的定力才能不去狠狠踩他一脚。

我一言不发,拿上头盔,带路,他默不作声地跟在后面。

这地方即便是我也极少过来,就算都是底层,其中也还分了那么些三六九等,说是贫民窟,但它和城市销金窟旁边滋生肥大的那类不大一样,这里聚集的人群大多从一开始,就是这个社会的最边缘人。

他们最初的一代来自于兵燹频繁的邻国,逃难至此,既不被正式接纳,又无力强行驱赶,几十年后,两三代人接续,加上渐渐容纳了从四面八方来到首府谋生而寻觅不到寄身之所的人群,这里就像肿瘤一下膨大起来。

肿瘤当然是丑陋的。

不能否认,所以黄金遍布的天堂国度下凡的他厌恶得有理。

老实说,连我也很难不生出想要干净利落地将这团丑恶切除的想法。

走在坑坑洼洼且垃圾遍地的土路上,旁边是奇形怪状的各类洞穴似的住房,最高的建筑大概也只有三楼的样子,触目之景大写着“穷困潦倒”之外,整个地方散发着一种潮湿的腥臭,这味道飘荡在空气中,无孔不入,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一路上都有不少人,男女老幼一应俱全,老少为主,但他们比游戏里的npc更欠缺真实感,若不是还有几个残存了好奇心的小孩子偷偷摸摸地跟在我们身后的话,那感觉就仿佛闯入了行尸走肉的大本营。

我看着他一脸紧绷的表情,忍不住笑:“你现在知道了,就算小糯把地址给你,你也找不到地方的,你瞧瞧,能找出一块路标或者门牌号,你这个案子我分文不收。”

他没理会我,沉着脸,亦步亦趋。

又走了三四分钟,他像突然醒来,冷不丁顿住脚步,我以为他有所发现,忙一步到他面前,他深吸口气,嘴角撇出了苦笑,摇着头叹:“不知道宜安来过这里吗?他告诉我,那姑娘家境普通,这就是他的普通,呵。”

矛头倏然对准了我,他的眼中闪出挑衅:“这也是你的普通吗,简单?”

我盯着他,他棕黑色的眸子里闷燃着怒意,我想我应该是明白他的意思:简单,你也出身这里吗?

不,我不是。

低贱阶层的三六九等中,托我生身老妈的福,我从小到大不愁吃穿,甚至有时候还颇能整出些小少爷的派头,这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营养不良的形象,从未出现在我的成长中。

但我也被激起了怒,表现形式可不是与他大眼瞪小眼,而是笑了。

故作姿态地歪了歪头——多谢身边“奇人异士”们的耳濡目染,我深得惺惺作态的精髓,我捏尖了嗓门:“差不多咯,普通人也要吃饭也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嘛,哪不一样?这里的不是普通人,是什么人?贱民?”

我的笑声假地令人发指。

他动了动嘴,应该是想反驳我,我等了好一会儿,却没有声音出来,他倒是移开了视线,目光飘向这npc大本营的深处。

我意犹未尽地正想乘胜追击,谁知道他的话语倏然如暗箭射出,只是他的视线依然没有对准我:“你真觉得这是普通人?”

声音不大,从耳膜直刺心脏。

好问题。

简单名了,我却答不上来,要跟他抬杠必须违心,可我不愿违心。

于是我只好闭上了嘴,大踏步地越过了他。

走了两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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