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
吻到最后,钟煜像再不可能克制,低头喘了一声,又在沈怀霜怀里,定定表白道:“沈怀霜,我喜欢你。”
钟煜说完,又对沈怀霜露出了青涩的笑。他面上还浸润了温泉中剔透的水珠。
水珠从鼻尖落下,滴答淌入水中。
满池缭绕的水汽间,青年的青涩的笑在水汽迷漫时完完全全地撞进了沈怀霜的眼底。
钟煜:“我终于可以这样对你说喜欢了。从前很喜欢,现在也是。先生,我一直很喜欢你。”
年少时的爱恋就在这一刻达成了最完美的告白,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钟煜期许已久的模样,不在是谁等待久的一场繁梦。
沈怀霜很少会说喜欢,他也不擅长去说喜欢。
耳边的声音像惊来了一阵春雨,他好像听见了雨打芭蕉,心口也像春笋在雨后破土而出。
他又觉得自己好像被从头到尾地被雨水淋湿。
就算沈怀霜不明白情爱一事,他也知道现在爱意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不能一人去表白。
头一回,沈怀霜笨拙得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情爱这件事和剑道不一样,剑道不难理解,他能学、能练,可以反反复复去琢磨一个剑招。
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又克制过了那点情绪,低声道:“子渊,我、也、很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一样。”
沈怀霜又掀起眸子,朝钟煜望过去,他那双清明的眼睛里满是眼前人。
“我很谢谢你为我做的所有事。”
“我喜欢你,子渊,也不仅仅只是你为我做了这些事。”
钟煜怔怔望着沈怀霜,他像是凝住了,只有眼眸在晃动。
沈怀霜发问很诚挚:“我是不是说的不好?”
哗啦,水声又响起。
话落,身上的臂弯再收紧,紧得沈怀霜快透不过气来,像要都揉在钟煜的怀里,融进去。他的面颊上捧了一双手,拖起他,轻轻重重地碰了碰他。
“先生,再说一遍,好不好?”钟煜一吻轻轻落下,又对沈怀霜道,“我想听你再说一遍。”
“……”沈怀霜头发被弄乱了,乱糟糟地团在钟煜怀里,他离不开身前的怀抱。
“子渊,我喜欢你。”沈怀霜抬头说着,目光又落在钟煜眼上,不偏不倚,又道,“我喜欢你。”
喜欢他。
像他所想的一样,喜欢他。
钟煜像是一下子没听清楚沈怀霜说的那句话,随后,他才反应过来,身边水花一下子散开来,他又揽着沈怀霜在怀里,大犬似的蹭了沈怀霜好几下。
他低头吻过沈怀霜发顶,心口贴在沈怀霜胸膛上,也不管自己心跳有多错乱。
“我听到了先生。我听到了……”钟煜一遍遍说着,如同才学会说这句话。
钟煜尤其喜欢拥抱,好像患上了某种渴症,也尤其喜欢接吻。
沈怀霜环过了钟煜的脖颈,臂弯也在收紧,他又不知道自己亲了多久,这些一连串的吻都把他吻得渴了,但他吻着又忍不住去索取,靠近对方的时候,又让他觉得很新奇。
那一刻,他们都像变成了灵兽,灵兽之间互相喜欢就是通过亲吻、拥抱来产生羁绊。
“亲够了么?”沈怀霜再也忍不住笑道,“你要听一遍不够,是不是要听我说十遍,十遍不够,是不是又要听我说百遍?”
钟煜眼底像汇聚了千万道光,垂眸时,好像天地间,他只看见了他的眼前人:“可以么?”
“你怎么就听到了后半句话?”沈怀霜失语,他看到钟煜又想吻他,先亲了一下,说完,他撞见钟煜亮的不行的眸子,心口又不断跳动起来。
温泉内,沈怀霜落在了另一个人的眼底,完完整整地被对方接纳。他顿了顿,自从第一遍喜欢说出口以后,好像所有的话不再那么艰涩。
“好吧,我答应你。”沈怀霜轻轻答道,“还有一个地方,我修为恢复以后可以带你去看看,你想看看么,子渊?”
沈怀霜稍稍推了钟煜两下:“我的芥子空间放了很多东西。”
钟煜思虑了会儿,松开怀抱,又改牵住沈怀霜的手,急切地拽着他去了神府深处:“走吧。”
沈怀霜失笑:“怎么进神府和你急着回家一样。”
最是人间温柔
他们额心相触,又在白光融融之后,坠入了梦境一般的神府。
沈怀霜封闭久的芥子空间破开了限制,钟煜送他的那些东西,他完全可以拿一个木箱转起来,但他特地在芥子空间里开辟了一间书房,博古架上放满了花灯、金貔貅的物件。
钟煜进去之后,还没松开握着沈怀霜的手,他站在书房门前,脚步停顿了下,随后,他偏过目光,看向了沈怀霜:“从前我没发现,先生。我还以为你没留着这些东西。”
沈怀霜没转过头,他明知道自己在被钟煜看着,一半的脸颊竟觉得有点烫,牵着的手温度在攀升,好像快让他握不住。
“你自己随便看看吧。”沈怀霜松开了钟煜的手,面颊上也有些烫,他绕过了博古架,发带在身后晃了一圈,躲在了架子后,站在博古架后面的影子里,好像才觉得安定点。
书桌上,沈怀霜放满了笔墨,桌上堆满了过去那些年他们通信的信件。
信件泛黄,堆起如半人高。
钟煜没看够,干脆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低头翻翻信件,偶尔抬头看沈怀霜。
他望着,莫名觉得沈怀霜藏来藏去,跑出跑进的样子很像猫儿躲起来。沈怀霜不像猫,他也不太有猫的脾气,但好像拿心上人和动物作类比就会让人很高兴。
钟煜一笑,沈怀霜又停在原地,从博古架后面朝前他看。
两人对上了视线,沈怀霜低下头,翻起架子上的东西。他翻了一会儿,藏在架子后,再抬头看。
书房内忽然安静了下来,连书页翻动的声音都没有。眼神在两人之间流转,好像打出了一片无声的火花。
火花四溢,他们望着彼此,互相看入了神。
最后沈怀霜先低下了头,满室烛火落在他面上,收入了人间最温柔的颜色。
沈怀霜神魂回归躯体,记忆有些许损失,不过他慢慢开始能想起从前七成的事情。博古架上的那些东西找着找着,他竟也觉得有些意外。很多东西,他都以为自己快忘记了,但那些东西只要他翻出来,所有缺失的记忆挡也挡不住地涌了出来。
钟煜见沈怀霜不说话了,低头读起信件。
他放东西习惯和沈怀霜不一样。
他喜欢桌子上齐整干净,什么东西都回归到远处,信件也要同一个方向地理在一起。
沈怀霜放东西会有点随性,东西不多,但是放出来的东西讲究一个随拿随放。
桌子上,信件一封封经过钟煜的手,拆开又收起,很快在桌上堆起小山似的高度。
钟煜很少会去读自己写过的东西。过去写的那些东西表露了太多心意,过一分就会觉得明显,少一分又会觉得刻板。
可读到后面,他发现信件写了什么,有多少辞藻都是没有意义的,唯独其中情感是真的。读着读着,他觉得自己好像穿梭过了几年的时光,回到了过去。
少年时,他很喜欢沈怀霜这个人。
成年后,他依旧很喜欢沈怀霜这个人。
不管过去多少年,他在信件里面藏着多少未表露出的情意,沈怀霜也会从字里行间给他回应。那种感觉就像流离失所的人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