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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所有人都想当勇者

 

虽说勇者在这片大陆上算是个神圣职业,随便去路边问个三岁小孩她以后想干什么,答案九成九都是勇者。

但罗米觉得比起当个勇者,自己确实更适合经营装备商店。

她自认为是个天生的生意人,从小就擅长和人打交道,每分钱也能算得清清楚楚。

罗米的装备商店开在咆哮森林的边缘,她为自己这个选址很得意。咆哮森林位于探险区的边缘,也是所有探险区中难度最低的一圈,越往森林的深处,就越是危险。最珍贵的材料和最危险的boss也藏在最内圈区域的最中心。

这片大陆上的人类靠依附着冒险区来生活的。

增强魔力的法杖,骑士用来保命的盔甲,攻击属性加成的匕首,甚至恢复体力的药水和最低级的清洁卷轴,但凡有点用的东西,其制造的原材料都离不开只在冒险区内出产的各类物品。

所有人的生活都依靠这个在普通人看来有些神秘的冒险区。就像沙漠里的城市都建在绿洲的边缘一样,这里的城市也都围绕着冒险区这个圆盘而建。

森林的边缘不适合人类生活,但开个商店还可以,离罗米最近的人类城镇是玫瑰镇。

罗米的店就开在玫瑰镇到咆哮森林的必经之路上,所以附近来密林冒险的勇者通常会顺便光临罗米的小店,采购一些必需品。

想在冒险区有所收获,或者活着回来的话,装备是必不可少的。就算是最边缘的咆哮森林也不是没有装备就能安全进入的。

虽然装备店的生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香饽饽,按理来说这行应该竞争激烈。

可这种店和赌场一样,可不是一般人能开的。

这门生意做起来需要丰富的商业经验和强大的人脉关系网。

就拿罗米的小店来说吧,罗米店里的每件物品都有一个公开标价,但大部分物品都不会以标价成交。

一件火属性的铠甲靴在不同职业,不同战斗方式的勇者眼里,价格可能天差地别。想要赚取更多的利润,必须要有一双火眼金睛。

总之,罗米做生意时一般会和买家闲聊,从语气中推测他们对这次交易是焦急还是随意;一边仔细观察买家的外表,从他们大拇指上的茧,肩膀上的磨痕来推测他们最常用的武器。

罗米自认为在这些勇者身上从来没少赚过一分钱。她可不觉得自己抠门,“没有点葛朗台的基因也敢说自己是天生的商人?”罗米想道。

虽然罗米是个财迷,可是真正的有钱人,大多也不会亲自来密林里冒生命危险。所以在这些勇者身上,她也宰不来多少钱,主要给他们卖低端装备走个量。

在罗米看来,真正肥羊在分区交易市场上。

一片大陆上不同的方位,不同的海拔,不同的纬度,其地理环境和自然气候自然不同,在上面分布的物种也不同。

所以冒险区的东西南北四个区域,材料的品种和产量都有很大不同。因此联合交易市场也根据这个分为四大分区,罗米就位其中的北区。

罗米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自然能看出这低买高卖会有多大利润。

北区盛产绿翡翠,是制作高级魔法卷轴的材料,而四大区的人口都差不多,北区因为稍微寒冷,人口还少一些。供需关系决定物品价格,可想而知,在北区一直滞销的绿翡翠是卖不上价钱的。而作为商人,囤积任何物品,都是需要付出储藏成本的。

然而在绿翡翠产量稀少的南区,市面上公开收购绿翡翠的价格,就高得惊人了。

但罗米不会在不同分区间直接倒卖绿翡翠赚钱,因为绿翡翠毕竟是原材料。谁都知道即使是售卖一级加工品,肯定也比直接售卖原材料赚钱。而且罗米也有这个条件,所以她会把绿翡翠制作成魔法卷轴再售卖。

然而罗米不直接出售原材料还有另一个原因,这片大陆上的四个分区间的最短交通路线,其实是被冒险区给阻挡了,也许挨着的两区交通还算便捷。

可城市区只是个围绕着庞大冒险区的细细圆环。想在城市的陆地间移动,也基本都是在绕圈跑远路。

所以在这片大陆上做倒卖商不太现实。虽然有可以远距离传送物品的法阵,可惜用起来成本太高。

所以联合交易市场,就是冒险者协会推出的分区交易市场,市面上独此一家,垄断经营。

毕竟支持远距离交易需要的资金和资源成本,都不是个人能支付得起的。

想在市场上参与交易的门槛也不低,好处是提交交易品后,不用再操心保存和送达的事。

罗米不久前才攒够了金币,购买了二级会员身份,终于能一次上架两种物品了。

分区交易市场是每升级一次,增加一个交易位。一个交易位只能上传一种商品,数量不限。市场会在交易成功时直接抽取一成的佣金,把剩下的钱打在账户里。

由于每次能上架的物品种类太少,罗米库存有限,也不能一直囤积卷轴,所以也会把一些高级卷轴卖给勇者。市场上交易的量不大,但一件物品的市场交易价,一般是店里卖给勇者价格的10倍。

因此,罗米目前收入的大头还是从市场交易来。

市场上的需求变化得就更快了,一个东西也许今天的收购价是一万,过几天就是两千。假如南区最近准备组一支大队伍去冒险区,会大肆收购魔法卷轴,卷轴的收购价会理所当然的在分区交易市场上暴涨。可等几天后需求满足了,之前被引发的过度囤积,再加上仓储成本,又会使得很多人会低价出手。

况且上架物品都是自主标价,十分刺激,如果不能在合适的时间上架合适的物品,痛标出合适的价格,这两个交易格子就会一直被卖不出去的物品占用,从而耽误罗米赚钱。

到最后一章。

但是因为当时一直又在写其他的文,所以这本就断断续续写了很久都没有写完,中途其实一度都想要弃文不写了,可是看了已经写的几万字又很可惜,而且因为是我早期最开始就想写的故事,所以一直都不想放弃。

然后写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这本书写完了都不知道发在哪里。因为发在国内的网站,就怕审核不过,现在那些平台对于这方面的尺度都审核很严。发在海棠这种网站呢,又因为担心不够肉而没有人看,但是想了半天,还是就发在这里了。

不过这本书写到现在,我已经不想有没有人看的事了,就想把它写完,那种一定要结束一件事的感觉。

因为当时没有写大纲的习惯,这本是我去年七八月份构思的故事了,而且像我刚说的那样,是我刚开始写作构思的书,那时同时构思了两本,一本写完了,就是那个《影后》,这本就因为不知道发哪儿,迟迟没写完。

一开始只写了两章,后来再动笔的时候,觉得早期写的那两章太生涩了,就重新写了一下,后来写到三四万的时候又停了许久,因为当时找了别的平台发,有被审核卡过,然后又删了重新在海棠发。

不过还是很高兴断断续续地写到了快完结的时候,这本书还有几千字就完结了,完结字数估计就是5万,当然这中间可能稍有些简写,因为如我所说,当时没写大纲,后来又一直接着写别的文,导致这本的大纲忘得差不多了,而且可能还有记错的部分,故事主线的剧情是一边写,一边努力回忆的。

过程就是这样,“唉,这段情节我当初是怎么设计的来着?”一直边写边回忆,不过重要的情节是肯定不会忘,主要就是些次要的细节。

总之,能完结这本书还是很开心的,把我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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