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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喊,莫名的莫迎欢和杜丫丫微微一楞,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自顾自地谈天说地,丝毫不把丈夫的怒气放在眼里。一声细微的叹息声隐隐传来,似乎出自于闭眼休憩的好哭女子,只是没人注意到。离家出走!这四个字可以冠在任何人身上,但绝对扯不上正在官道上漫游,看起来像个瘦不拉几的小乞丐。他手上拿着一根跟他一样营养不良的瘦短竹竿,大概只有两尺长、纤细如小指般的绿青色小竹,腰间系着一只陈旧的小布包。他浑身脏兮兮地垂着头走路,不时用手中的细竹翻弄地下的泥土,走走复停停,瘦小的身影显得孤零零,让人心头微酸。走路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他常上山采葯草,在江边捡拾由上游流下的云石,和他此刻沉重的步伐完全不符。“要是欢欢和丫丫知道我离家出走,一定会把我骂到臭头。”好热。这人不是“他”而是她。云日初走到一棵大树的阴凉处,随手取出包包裹有些发硬的白馒头,有一口没一口地撕咬着。因为食量并不大,再加上肚子不是很饿,所以她吃得很慢,很斯文的一点一点撕,纯粹是在打繁间。四方都是路,条条通天际,她微红的眼中泛出茫然,不知该往哪边行。一直以来,她身边有两位好姊妹护着她,凡事不用动到脑,顺顺畅畅地过了十七个年头,现在她不要再依赖旁人,想试着活得有自己。如果欢欢听到她这么说,一定会高兴得鼓励她出走,而丫丫则会不赞同的直摇头,要她再考虑考虑。她不是天生爱哭,只是控制不住情绪,动不动就泪流满腮,老是落得人前人后一阵取笑,她已经习惯当个泪水娃娃。如今不是她刻意要逃婚,而是想在出阁前见见扬州城外的世面,充实一下贫瘠的过往。书中千般美景,不如双眸亲见,因此她离家。云日初十分清楚一件事,她若将心中所思告知莫迎欢和杜丫丫,就会被两个爱妻心切的大男人追杀,只为她“勾引”他们的娘子离家出走。她们比她还不安份,若是她起了个头,恐怕她们会玩上一年还乐不思蜀,苦的可能是她这个想暂时脱轨的人。“小兄弟,你可不可以分我一口馒头吃?”一位庄稼汉模样的落魄老头吞噎着口水,用着饥饿的目光直盯着云日初手中尚存一半的硬馒头,饥肠辘辘地发出令人窘困的腹鸣声。在这种情况下,心存仁善的云日初二话不说地把馒头送给他。瞧他似乎很饿的样子,她从包包又掏出两粒大馒头,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饿着。这若是被她好姊妹瞥见,定要怪她一番,然后讲解一堆人性本恶的大道理,要她千万别相信陌生人。可是她不忍心呐!“老伯,你打哪来的?”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背,避免他吃太快而梗住。“我从前儿个鼓山村来的,小兄弟贵姓?”又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可怜娃儿。“云。”她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问道:“老伯家境不好吗?”他怔了怔,吞下一口馒头。“是村里来了一群大人物,他们抢光村里的食物,我要到隔壁打些粮。”“怎么有人那么可恶,一抢就是整个村子?”要是欢欢遇上这事,恐怕会破财又伤身。“唉!咱们小老百姓哪能跟尊贵皇室中人斗,人家一句话下来没人敢迟疑,马上全村动员搜刮食物,还得恭敬地捧上前。”老头感慨的叹了口气,手中的馒头变得又沉又重,咬得牙酸齿摇。“好可怜喔!他们有没有拿银子补偿你们?”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恶棍是欢欢的最爱,她唉!老想这些有的没的,老实说她没有欢欢的胆子和机智,才不敢去教训这些坏人。“我”老头哽咽了。“你想怎么可能,我身上只剩一些碎银,买不到一石米养全村人呀!“这些还是全村人偷偷凑出来,准备买些米粮熬成粥喂小孩子,大人们忍忍吃些野菜山芋里腹倒也还过得去,他们待不久的。”云日初忍住不掉泪,但是积满泪液的眼眶是瞒不了人的,她悄悄用比较不脏的反面袖口拭去眼角泪滴。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戒掉好哭的天性,不要让周遭的朋友头痛不已?但是好难哦!她已经拼命在努力少喝点水了。唉,真是知易行难。“老伯,我这里有张银票,数目不是很多,你拿去买些食物回村子吧!”“你你有银子?”他惊讶地张大嘴。这小兄弟明明很潦倒、很乞丐化,怎么会有银票救济人,而且一出手就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不要担心,这绝对不是偷来的,是我的朋友呃允许我使用。”云日初心虚地说道、既然要出来见见世面,路费占很重要的地位。家里虽然算大富之家,但是爹不可能将银子全放在家中,大部份全存在钱庄里?她胆小,不敢学丫丫那样偷窃财物,还一副理所当然的骄傲样,所以她写了张借据放在欢欢的银柜中“自动”地取用一叠银票和几锭小银子。毕竟女孩子力气小,带太多的银子不但招摇又重得要命,为了省麻烦,她就带了些银票上路。问她怕不怕一人独行,云日初的心头还有点毛毛的感觉,不太自在,扮起叫花子是图个心安,在遇到事时可以向丐帮求助。至少他们帮主连祈风不会弃她于不顾。想想,他挺可怜的,受三个奇怪的小女人十来年,却无处可诉苦。好心行善未必能得善报。好想哭的云日初一直假装鼻子过敏猛抽气,其实她把泪全往腹里吞。吞不进去的残存泪滴硬是在即将滑落前被她用力抹去,旁人见了当她在拭汗。“崔老伯,你们的村子还有多远?”她手酸、脚酸、腰骨酸。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不酸痛的地方,每根骨头都发出尖锐的抗议声。“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的尽头就是鼓山村。”他的粗糙嗓音中有一丝喘息。路的尽头?云日初举目眺望,那路根本见不着尽头,要不是崔老伯一脸敦厚,她真当自己遇上贼子被人坑了。一时的善心大作竟惹来筋骨劳累,这是她始料末及的事。养在闺房的女子哪知道一百两可买多少粮食?她又不是锱铢必较的爱财女欢欢,银子全用在刀口上,一分都不许别人多占。因此她在这条杳无人烟的荒野小道,用五两银子买了辆破破的木板推车,为她的善举付出代价。那就是帮忙在后面推一车民生用品——好事果真做不得。“崔老伯,我们为何不走大路?”抽抽鼻头,云日初低下头好叫人见不到她“又”落泪。太没用了。她在心里责备自己。她没那么爱哭,都是被宠的,每回欢欢和丫丫一吼,她就猛压抑,结果长期下来,就养成好哭的习性。她也很唾弃自己的无能,但是戒不了也没办法。“不行啦!云小哥,大马路有些大内高手在那出入,我们若正大光明的走进去,食物一定会被掠夺。”“噢!原来如此。”官竟然比土匪还恶霸。云日初请求道:“崔老伯,休息一下吧!我推不动了。”崔老伯气喘吁吁地往后望望被麻布袋遮住的小人儿。“好吧!就歇一会,再赶个把时辰就入村了。”“个把时辰!”云日初睁大了圆亮双瞳惊呼。“为了避开那些人,只好绕小路走,是远了些。”他不好意思地露出抱歉神色。“送佛送上天,是我的福气。”她苦笑地抹掉腮边泪,坐在大石上咬唇不哭出声。距离村落是不远,但一老一少推着数百斤的粮食就吃力些,尤其是有位柔弱的女子,路的确是远如登天。医者的嗅觉总是相当敏锐,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传人云日初的鼻间,她下意识地蹙起两眉,抬足顺着味儿往路旁的林子走去。崔老伯的叫喊她听而未闻,好奇心凝住了她无沛的泪水。拨开眼前比人高的芒草,云日初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瓜瞧着,她那对满是灵气的黑白杏眼有几分疑惑,不太了解是谁闲得发闷,竟动起刀枪。“哇!好冷的男人,和尉堡主及应庄主有得拼,连剑都冷得泛寒光。”别离剑应嘲风、绝情剑尉天栩,他们人如其尊称,在外人面前俱是冰冷无情,剑起血落、不留活口,冷酷阴狠到不近人情。但是在心爱女子面前,全是一反常态的深情,温柔得叫人反胃,直道见鬼了。“剑法好像不错,他们是在练剑还是厮杀?看不懂耶!”底下有三个男子迎战数十位身穿银衣的侍卫,虽有伤口却不见有人死亡,她分不出谁恶谁善,只知人少的三人似乎有意在退让,出手在于吓阻不夺人命。因此云日初太好奇了,想靠近去看个分明,认为不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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