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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旗袍

 

了皱眉头,就这么醒了。

他睡眼朦胧地看她:“谢兰,你要去哪儿?”

他现在越发没大没小起来了,以前还知道叫她兰姐、姐姐,现在直接叫她谢兰,完全恃宠而骄。

谢兰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说:“你再睡会儿,我要出门了。”

简一立刻一骨碌爬起来,彻底醒了:“你要去哪儿,带我一起吧。”

谢兰说:“去上班。”

她找出手表看了眼时间,快到中午了:“你去洗把脸,我带你去吃饭。”

简一问她:“来得及吗?”

“下午过去,刚好。”谢兰说,“今晚我不回来了,你自己把门反锁好,别听见点声音就傻站在门口。昨儿要是我不开门你是不是打算自己开?”

简一挠挠脑袋:“是,我怕你没钥匙,听声音你站了好久。”

谢兰把他的脑袋上头发揉乱:“有,昨晚楼道太黑了,找了半天钥匙。”

洗漱完,简一说要请谢兰吃饭,带她去了薇姐的店里。

薇姐的嗓门那老大:“呀,简一,你谈朋友啦?”

简一就脸红了,小声说:“还没有呢。”

谢兰听了,倒是无所谓,在床上谈怎么不算呢?简一偷觑她神色,见她没有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暗暗松了一口气。

因为是请谢兰吃,简一就没有只点他常吃的最便宜的拌粉,而是把薇姐这里的能加的配菜都加了一遍。

薇姐惊讶:“简一,这么多你吃得完吗?”她的目光落在谢兰身上,又促狭地笑了:“好嘞,你跟你朋友坐着等吧。”

快到饭点了,人陆续多了起来,店里已经没有了空位,两人就到外头支起的位置坐上。

简一坐下来,有点不好意思:“会不会太简陋了?”

“没有,我以前也经常到这样的小店吃。有时候越是看起来小看起来旧的店子,饭菜就越香。”谢兰说。

谢兰也是这么苦过来的,最穷的时候连块馒头都买不起,不过富起来太久,她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感受了。乍一回到市井,还觉得挺舒坦的。

没等多久,薇姐就把拌粉端了上来。谢兰的碗里垒成小山的配菜,她看了眼简一的,皱眉:“怎么吃这么点?”

说着,她就拿筷子往简一碗里夹,简一连忙说:“我吃不了那么多。”

谢兰评价他:“小鸟胃。”

简一腼腆地笑了。

周围人来人往,于是简一又缩起来了,完全没有私下相处时那黏糊劲娇纵的劲儿,只闷头吃他的粉。

他吃饭是很斯文的,先夹一筷子粉到嘴边,鼓着腮帮子吹一吹,再放进嘴里,通常一口咬嚼很久。而谢兰相反,她吃饭总是很急,通常一口还没咽下去就塞另一口了。

以前还在安神村时,谢江和谢河要么不给她东西吃,要么就把她扔进猪圈里让她和猪抢食,如果她不吃快一点,是争不过猪的。

抢得多了,她就慢慢形成了习惯,即便现在有钱了,她吃饭时也仍然表现得着急忙慌的。过去还有人说她举止粗鲁,现在反而没人说了。大家都夸她吃得“真性情”“看起来很有食欲”。

那一大盆粉她很快就吃完了,而看简一,还在那儿不紧不慢地吹粉。简一有点紧张:“我是不是吃得太慢了?”他碗里的粉看起来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谢兰说:“不着急。”她站起来,指指旁边:“我去打个电话,马上过来。”

简一点点头,谢兰就走到人少没那么吵的地方去了。简一看得见她,心里就没有那么慌。

他低头,继续吃粉,等一抬头时,发现有一片阴影自上而下地笼罩着他,如同乌云压境。

“简一,好久不见啊。”金爱博居高临下地站在简一面前,笑容恶劣,“自从你辍学后,我想见你都难呢。”

简一的脸白了。

过去,金爱博和柳智是简一的噩梦。

金爱博家里有钱,柳智成绩好,两个人就像压在简一身上的两座大山,直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如何凝聚班心?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就够了。

漂亮、愚蠢且家世普通至卑贱的简一,无疑是最合适的“敌人”。

那些alpha喜欢简一有什么用?他还不是得被自己打得鼻青脸肿。那时候,金爱博喜欢上学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简一在学校。

学得不开心了,打简一一顿好了;在家被骂了,打简一一顿好了;遇到不顺心的事,打简一一顿好了。把怒气凝聚在拳头、脚上,看简一像只落水狗一样被打到求饶哭泣,他心里既满足又痛快。

把美好的东西毁灭了,怎么不叫他开心?

那会儿柳智还没去市里的重点高中读书,总能提出无数的奇思妙想供他参考。

他还笑着跟金爱博提议:“我看书上说硫酸的腐蚀性很强,你要是能搞到,我们就给泼他脸上去。看见他那张脸就烦。”

“不然弄点铊也好。你知道朱令案吗?反正他都已经那么傻了,干脆让他彻底傻了算了。”

金爱博有点迟疑:“可是,会不会坐牢?”

柳智说:“怕什么,我们都是未成年,而且谁知道是咱们动的手,朱令案的凶手现在都没找到呢。”

金爱博家里是开化工厂的,想弄到硫酸和铊不算很难。然而简一这个贱人没多久就不来读书了。后来他们又找到了新的“敌人”,也试过了硫酸和铊。

一开始他还不敢动手,柳智说:“你不来我来!”

他把硫酸慢慢地倾倒在对方的脸上,那张尚有姿色的脸就像是化掉的雪糕般开始融化。对方发不出惨叫声,因为硫酸已经流进了他的嘴里。

后来他自杀了,父母来闹,金爱博的父亲用钱就搞定了一切。他跟柳智仍然好好的,可以继续寻找下一个需要他们打倒的“敌人”。

但柳智说:“还是简一欺负起来好玩儿,他长成那副狐媚样子,爸爸又是做鸡的,他卖起来钱肯定不少。”

他问金爱博:“想不想赚点零花钱?”

谁会嫌钱少,金爱博好奇:“怎么赚?”

柳智说:“让简一去卖啊。”

他不知道从哪认识了全哥,全哥说这事包在他身上。他最近在巴结个姓马的公子哥,对方已经玩死了几个oga,他正愁不知道找谁呢。

柳智建议:“把简一给他送过去,喂点药,还怕他不老实?”

然而全哥把他两都摆了一道,简一最后不知所踪,直到昨天他才听人说见到了简一。

今天过来一转,啧啧,老天都在帮他,他果真又找到了他。

简一还是那么漂亮,而且相比于以前还是朵未开的花骨朵儿,他现在已经完全长开了,如同一朵绽开的白月季,漂亮到让他嫉妒。周围那些alpha若有若无的目光,全部都是落在简一身上的。

简一看起来不像是受过苦的样子,面色莹白泛粉,气色看起来比以前好了不只一星半点,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肉眼可见质量的飞跃。

然而简一还是那么软弱可欺。金爱博拽着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磕在桌子上,然后一脚踹在他洁白如新的衣服上。他滚到地上,又变得脏兮兮的了。

简一下意识地蜷缩起来,但并不妨碍金爱博用脚踹他。

薇姐看到了,大声喊:“你在干什么?”

金爱博一点儿都不怕。他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读的技校,高考连中专都没考上,被父亲花钱塞进了一所中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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