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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

 

今天是这个月来的第六次了,我知道,那个女人不会回来的。她这次做得很好,我被扔在了离家几百公里的地方。

我今年十二岁,没有户口,没有名字,没有父亲,没有母亲。

我只有一条贱命和那块打我出生起就烙在我脸上的丑陋胎记,这是我被养母第一次扔掉时认真思考的结果。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他们哭了有人哄,饿了有东西吃,冷了可以躲进爸爸妈妈的怀抱。

而我的世界,似乎永远只有一眼望不到头的黑暗。

那个女人心情好的时候,会笑眯眯的把她剩下的饭菜倒在看门狗用的铁盆里面。

心情差的时候,她会毫不留情把我吊起来,用手臂大小的棍子使劲抽我。

好几次我差点以为,我就要死了。

在她眼里,我连一条狗都不如。

挨打的记忆从我开始记事起便有了,我一直以为,母亲都是这样的。

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饿得不行,在垃圾桶找吃的,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大人都和养母一样。

我记得那天阳光很毒,我缩在垃圾桶的阴影里,静静看着不远处和我一般大的小女孩被两个大人抱在怀里逗得咯咯笑。

我拿着忙活了一上午才从垃圾堆里找到的一块被人咬过的面包,已经发烂发臭了。

我呆愣地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人,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天使,享受着来着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而我只是阴沟里的一条见不得光的蛆虫,永远只有被抛弃的命。

我缩着脖子,思绪逐渐拉回,望着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

回不去了,我想,回去了也会被扔掉。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这个城市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可怖,冷漠。

除了没有了所谓的家之外,被丢弃的日子和从前其实没有多大区别。我依旧靠捡垃圾为食,偶尔还会有来自所谓大人的施舍,有的时候是一块,有的时候是五块。

但这些钱往往都进不去我的口袋,总会有人想法子从我这拿走他们。

不过,也无所谓,够我活下去就行,多少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一天我依旧和往常一样,蹲在街边,身上穿着被抛弃那天穿的破烂衣裳,现在已经脏得不能看了。

我缩在路边的角落里,低着头,只是发呆地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破碗。

说起来这个碗的前主人是昨些日子同我说过几句话的人的宝贝。

我记得他是个男孩子,比我矮,很瘦,眼上的位置有一块同我类似的疤。

他说,那个疤是他在小时候被爹妈用开水烫的。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去摸我脸上的胎记。可那天他告诉我,我眼睛上的那块胎记很好看,是春天里的蝴蝶。

我记得他说的这些话,也是难得开心,毕竟第一次有人这样夸我。

可是最近他不见了,只剩这么个破碗躺在他几天前坐过的地方。听别的人说,他是被家里人接走享福去了。

我愣愣地想,原来我和他是不一样的。

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是一个人,街边同我一起乞讨的孩子看见我脸上的丑陋胎记,都会选择性地离我远远的。

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说过话了。

直到有一天中午,我在垃圾桶边上见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花狗。

它的一条腿被打断了,我把它抱起来的时候,已经昏死过去的它还下意识地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

我只是觉得它可怜,像我一样,被丢掉了,是没人要的东西。

意外的是,在我的照料下它居然活了下来。半个月后已经能够像样走路了。

我很开心,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加加”。

我会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来省钱买杯牛奶,我知道它很喜欢这个。

有了加加的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乐,我和它相依为命,把彼此当做唯一的慰藉。

我偶尔会抱着它说话,但很多时候,我其实都不知道自己在同他说些什么,总觉得像我这样贫瘠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那些絮絮叨叨和它说话的时刻我已想不起来具体的内容,但总觉得,手心里温热的触感一直都在。

我以为日子会像这样一直下去,可是老天对我好像从来都是那么不公平。

你说,是不是只要我还活着,就必须这么痛苦?

这天,加加同往常一样外出觅食,我很放心,因为中午之前无论有没有找到吃的它都会回到我的身边。

可是今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我依旧没有看到“加加”的影子。

我从中午就开始找了,一下午的时间,我翻遍了所有它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看见它。

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我还是没有找到它。

加加不见了,它回不来了,我难道又被抛弃了吗?

我没有哭,只是蹲在我和加加平时睡觉的角落继续等待,我不愿也不想相信自己再次被抛弃的事实。

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从天黑等到天亮,再从天亮等到天黑。我似乎睡着了,又好像没有。

直到听到一声熟悉的叫唤。

“汪……汪……”黑暗中好像有人舔我的手心,我一颤,以为是幻觉。直到我借着不远处路灯下的微弱灯光看清是加加的时候,我才知道,它真的回来了。

我轻轻抱起了它,却发现,它的侧腹有源源不断的东西流了出来。

我慌忙走到路灯下,才发现加加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红色,原本黄白相间的毛发如今被鲜血染红,触目惊心。

不止一处,还有脖子那块,被划出了一到长长的口子,血正一滴一滴溅在路面上。

我仿佛听到自己心死的声音。

早上离开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明明还舔了舔我的手心告诉别担心的,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

这种程度的伤口还能活吗?加加是怎么走回来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对,找医生。小时候听那个女人说过,去诊所帮她买药,吃了药病就好了。

看医生就好了。

我慌不择路,不知道跑了多久,灯光明明灭灭,晃得我眼睛生疼。

头昏胀胀的,我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了。

终于在拐角处,我看到了熟悉的标志。我冲了进去,找到了穿着白大褂的人。

因为太久没有同人说过话,在他厌恶的目光中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周围闹哄哄的,晚上诊所里的人不少,所有人的目光像刀一样剜在我身上。我听不见别人说什么,只觉头晕目眩。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手心里流淌的血液温度烫得我几欲落泪。

我张了张嘴,又伸出一只手来想要拉住那人的衣角,只见他退了一步,我抓了个空,一抬头又对了他嫌恶的目光。

“救……救……它。”我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哄的一声,人群中不知道是谁突然笑了:“小姑娘,要治这畜生怎么找到救人治病的医生来了?”

我愣愣地看着方才声音的那个方向,喃喃道:“我……求……救……救……它。”

我一边重复不断地念着,眼泪一边落下来,泪水划过眼上的丑陋胎记,我的心仿佛在这一刻如同死去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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