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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青州抓住奉朝英的手,竟然直接拿到自己嘴边,张开牙齿就是一咬。

“啊——”奉朝英喊了一声。

程青州满意地撒开奉朝英的手。

奉朝英拿起自己的手一看,右手虎口上竟然多了一圈牙印。

“牙口还真结实。”奉朝英小声说。

程青州:“活该!”

奉朝英忽然一愣,这才回过神来,他都三十岁的男人了,怎么还跟十七八岁的小青年一样幼稚?

回过神来后的奉朝英回想起自己刚才幼稚的行径,咳嗽了两声,恢复了平时的沉稳镇定。

他拍拍程青州的脑袋,说:“睡吧。”

程青州闭着眼睛,张嘴道:“没有你捣乱,我早就睡着了。”

奉朝英:“……”

这不是刚才一时兴起,就想捉弄一下吗?

奉朝英笑了笑,既笑自己刚才行为的幼稚,也笑这个冬天的大好时光,午后雪晴,一室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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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作者有话说只能贴500字,放心,这些话没有到5000字,没有额外收钱)

明天有个面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更新。

28号了,2018年马上就要过去,最后一个月,大家投投月票啊。

我知道大家都想要快点更新,不过,《和总裁同居的日子》是一个大长篇,越是大长篇,越不能马虎,必须环环相扣,没有废话才行。我写小说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必须得写,不写我就感觉好像生活不完整一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赚点零花钱。对我来说,写小说是一件想要坚持做下去的事情,所以,我并不想原地踏步,也并不想写一些注定会火、会畅销的题材,我想让大家喜欢,也想让大家在喜欢读之余,能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如果是从写得比一章好,一本写得比一本好,所以,我写得也越来越慢,我希望曾经如果我只会一种表达的话,现在会十种,这样,我可以选择最优最合适的一种去表达。

《和总裁同居的日子》从开文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这会是一个受欢迎的故事,就像《明星的禁区》,就像《竹马夫夫》,就像《撒娇可耻但有用》。其实我每一次开文我都很清楚它会不会受欢迎,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了一些别的尝试,比如《悍野》,比如《夏至以后》。一个作者总是有想要表达的东西才会选择写作的,而一个小说,我并不想仅仅只写两个男人的爱情。我想写的是他们的世界——或者说,我看到的世界。

当初,《明星的禁区》写了半年,《竹马夫夫》大概三四个月。我写得特别快,于是,很多想要表达的实际上没有表达完整,相信大家也有所感觉。唯有《撒娇可耻但有用》,是我心目中完整度最高的一本书。这一本《和总裁同居的日子》,我想尽着我自己的想法写,你看,我写出了程青州的高考,写出了宋泉的表白与分手,写出了闫子君的刚烈与决绝,也写出了奉朝英的犹疑与坚定——这些都是在写出来之前我觉得十分艰难的地方——从写作上来说,我有很多办法来规避掉这些我不敢写的桥段,可是我想,我总要去试一把,不去尝试直面写出来,又怎么去攀登下一座高峰?

而我也知道,在这么多的作者当中,我已经足够幸运,因为我其实没有经历过真的写了很久都没有人看的阶段。我的书也没有经历过卖不出去的阶段,说句自大的,无非是卖得好和卖得没那么好的差别。所以我由衷感激你们的支持,由衷感激在这么多的作者、作品中,你们选择了我,选择了我的这些书。

最后,推荐《撒娇可耻但有用》,你们一定会喜欢。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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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青州午睡醒来后,从奉朝英口中听到戴伦倒霉的消息,捧场似的说了几句戴伦活该。但实际上,他跟戴伦并没有直接接触过许多次,不过匆匆打过几个照面——打的那些照面,戴伦给他的印象当然不是特别好,但再怎么不好,其实也没有差到哪里去,之所以把戴伦当成一个生活里的敌对分子,主要也是因为奉朝英的原因。

在这一点上,几乎都不用奉朝英提醒,程青州简直有一种无师自通的直觉,或者说是恋爱的义务——奉朝英讨厌谁,他就跟着讨厌谁就是了。他信任奉朝英,所以,他也信任奉朝英不会没有理由地讨厌一个人。既然有理由,那那个理由不论主观还是客观,他作为奉朝英的恋人,当然都会同一个鼻孔出气才对。扌那(木木木??﹏??木木)威

宋泉听到他这套理论,挑眉质疑道:“难道以后你家奉先生杀了人,你也觉得他杀得好?”

程青州当然不会上这种语言逻辑的当,“你的这个假设本身就不存在,不会发生。”

宋泉嗤笑一声,“你这是在逃避我的问题。”

“不。”程青州认真地说,“我喜欢的男人,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底线,他因为原则和底线成为他,我因此才会喜欢上这个他。”

程青州的眼神和语气都十分认真,这让宋泉一时语滞,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怎么去跟一个固执地相信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人解释太阳是从东边升起来呢?打败真理的有时候并不是愚昧,而是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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