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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也许他意识到我们在谈恋爱,接吻是表达爱意的手法;又或者他只是纯粹不习惯,就像我不习惯从他的床上醒来。

我又一次默念道:

我和我哥在谈恋爱。

简直是不可思议!一时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他的阑尾,它让池易暄失去意识,却也让我得到了一个牵他手的机会。

我突然憎恨起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天气,牵手时得隔着厚厚的棉手套。走在户外时,我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塞进口袋,这样牵他时便能够离他更近一点。

我隔着他的手套去揉他的手,能够摸到细长的手指与分明的骨节。

感谢这场纷纷扬扬的大雪,感谢厚重的毛衣与羽绒服将我们包裹起来。我们藏在人群里时像两个被毛线缠裹的黑点,微不足道,渺小的黑点靠得近一点也不会惹人注目。池易暄在这里有不少同事,我得多为他考虑,不免思考起来,夏天该如何与他相拥。

“不冷啊?”他握着我的手抬高,看了眼我冻得通红的手背。

“不冷。”我将手放下。

为了证明我真的不冷,我们还去吃了冰淇淋火锅。点了两人份,但我只允许他吃了两、三口。

马路边的人行道上堆了几只大小不一的雪人,我路过时走不动道,转身找来石头和树枝,为它们装上眼睛和鼻子。南方长大的我们很少见到如此大的雪,池易暄的指尖捏在树枝上,正在为雪人调整鼻子的位置,我趁他不注意,从地上抓起一个雪球,塞进他的脖子。

他浑身一哆嗦,立即伸手去掏围巾,“你想死啊。”

好不容易将它掏出来,他艰难地弯下腰,像在从洗衣机里掏衣服一样,将一堆雪胡乱揽进他的臂弯。我故意跑得很慢,将帽子带上后拉紧松紧绳,只露出两只眼睛,嘲笑他:“你能拿我怎么办?”

我哥抱着雪追到我面前,双臂用力向上猛抡,毫不留情地将他怀里的小雪山抡到我露出的两只眼睛上。

我眼睛进雪,眼球都被冻到,赶忙低下头去擦脸,谁料羽绒服的衣角紧接着被他掀起,后背又被塞进去一把雪。

我尖叫一声,手脚不协调地跳起舞来,从打湿的视线中朝他看去,池易暄正站在不远处哈哈大笑,笑到不得不捂着肚子,在皑皑雪地上颤巍巍地跪下,捂着肚子说他的伤口要笑开了。

不得不说的是,元旦档的爱情电影烂俗得不可思议,男女主角泪眼婆娑地讲着陈词滥调,于是影院里的我也拙劣地模仿。这样的陈词滥调对我们来讲是一种奢侈。

爱很难用足够来形容,就像钱一样,没有人会说自己赚到了足够多的钱,可要是能够和池易暄相爱一年,得到足以捱过余生的爱,那就算足够。

我要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

我们要做尽情侣间的事,在电影院里分一桶爆米花、喝一杯可乐(池易暄说他在控糖)。不知道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人抱怨约会项目无趣,逛街、吃饭都像是无味的白开水。如果能够天天和他做这些事,少活几年我都不介意。

我的生日愿望从许下的一刻起就开始成真。美妙的二十四岁。

夜幕降临,厚厚的积雪反射月光,晶莹剔透闪着珠光。

入睡之前,雪又下了起来。夜显得朦胧,银月被覆上磨砂滤镜。我哥的声音从卧室里传了出来:

“我要睡了。”

“马上就来!”

我伏在茶几前,拿出早上去菜市场打印出的照片。

生日蛋糕前的我们面带微笑,小小的烛光落进眼底像睡在许愿池里的硬币。比起厦门,如今的我们轮廓更为成熟,各自穿着工整的衬衫,纽扣扣到最上一颗,好像都过了会犯错的年纪。

我将照片翻到反面,拿过一只圆珠笔,刚写完第一个字笔尖猛一打顿。我想写的是“倒计时365天”。

思考了一会儿,划掉“倒”字,改为“1月1日”。

我在日期下方写道:

今天是我们相爱的第一天。

一直与我哥睡一张床,沙发便变回了沙发。我发现池易暄睡觉时磨牙的毛病到现在还没好,偶尔起夜听到“咯咯”的叩齿声,总是吓我一跳。小时候我一度以为家里进了老鼠,我担心老鼠顺着爬梯爬上池易暄的床铺,啃掉他的耳朵,于是偷摸爬下床,拿过书桌上的作业本卷成筒,一手操作业本,一手扶爬梯,爬到上铺就要去打老鼠,后来才发现藏在我们卧房里的大耗子原来是我哥。

等他睡醒之后我和他说这件事,他从来都不相信,还要反咬我一口,说我打呼噜影响他睡眠。

元旦结束了,池易暄又回公司上班去了,同事们都知道他生病做手术的事,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对他温柔一些,结果没过几天池易暄就告诉我他要出差。趁着快过年的节点,客户心情好可能好说话,他们想趁热打铁,完结春节前的最后一单大项目。

出差预计要十四天。我开车送他去机场,司机一样忙前忙后,帮他把行李箱从后备箱拿出来,郑重其事地与他说再见,祝他一路顺风。

他打趣道:搞这么严肃做什么?我不是很快就回来了?

我目送他拖着行李箱匆匆忙忙去领登机牌,身影消失在拥挤的人流之中。

回到家我就搜索起他们这种银行家出差到底是干什么去了,回车按下之后,专业术语排山倒海,我两眼直发晕,拿出手机向他发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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