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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章 生魂

 

生魂并不罕见,可整座城里几乎没有活人,全是生魂,那就称得上是离奇了。刚才惊吓中缓过神来,老婆婆就急不可耐地拿上家里唯一的蜡烛,站了起来。她走到墙边,用手掀开了一小片帘布,露出藏在后面的一方神龛。望着其中供奉着的神像,老婆婆口中念叨了一句什么,随即膝盖一弯,直直地朝地上跪了下去。谢归途也跟着看了过去,只见她供奉的那座神像是用泥土捏的,做工有些简陋,只能依稀辨认出是个脸型圆润,面色和蔼,长得慈眉善目的神。衣摆的刻画几乎全都省略了,和神像座下的莲花融为了一体。看了几眼,谢归途竟然认不出这是何方神圣。“婆婆,您拜的是谁”老婆婆跪在那小小的神龛前,将双手举过头顶,很虔诚地膜拜。当她抬起头来的时候,面色竟然红润了一瞬“是我们的王。”从她方才虔诚跪拜的模样看来,她似乎对这位“王”有着难以描绘的崇拜。即使家徒四壁,也一定要在家中供上这么一尊神像。“尔夏王”谢归途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在那个古老的年代,连北斗神君都尚未出世,雁北一带也没有形成统一的信仰。北域一些游牧民族的头领,不单单是他们的王,同时也被认作是宗教领袖。在这一瞬间,谢归途忽然感觉到了一个窥探尔夏文明的裂隙。从前,他对尔夏国的了解几乎都来自那些虚无缥缈的传说,甚至一度以为它并非真实存在。历经千年时光,关于尔夏国的故事早已经被改编的面目全非,只有其中最耸人听闻的部分被保留下来。其中到底有几分真假,也无人知晓了。无需谢归途提问,那老婆婆已经主动向他提起了那位“尔夏王”的丰功伟绩。“最初,王引领着他的信众,建造了这座城市,让我们尔夏国的百姓能安居乐业,免受野兽的侵扰。在王的带领下,尔夏国很快发展了起来,房屋越来越多,城市越来越大,甚至吸引了许多像你们这样的南境商人前来贸易可以说,我们尔夏国的历史不过二百年,能辉煌至此,建立起如此庞大的一座城市,都要归功于我们的王。”“二百年”楚风临忍不住道,“那位王活了二百多岁”如果这老婆婆所言非虚,这位尔夏王可能还真不是一般人。“是呀。王自幼跟随山中仙人修习仙术,有翻天倒海之能、天地同宽之寿。”老婆婆坚定地说。听她这描述,说的好像不是一个沙漠小国的国王,倒像是个神仙。楚风临忍不住摇头道“婆婆,那位王既然有如此的本领,为何不将外面那些游荡的生魂解决了”从尔夏国覆灭的结局来看,尔夏人盲目地崇拜那位尔夏王,认为他能解决一切,结果却不是太好。老婆婆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考那位尔夏王,是否真的那样全知全能。可下一秒,她目光再次变得坚定“不,王一定会救我们的。”“那些生魂,就是证明。”在两人的不断追问下,老婆婆这才将尔夏国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这位老婆婆姓马,从前街坊邻居都叫她马婆婆。马婆婆从小就在这座城里出生、长大,从没有离开过尔夏国。她和小孙女阿娃,祖孙二人相依为命,靠卖一些织物为生,虽然清贫,但日子也还算过得下去。“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中开始流行起了一种怪病。染病的人忽然变得嗜血,状如疯狗,见人就咬。”马婆婆叹气道。“起初,大家以为只是疯病,把染病的人关在家中,不让他们跑出来。可是这没什么用,染病的人依旧越来越过。不出七日,最初那批染病的人全都死了。”“大家这才知道那不是疯病,而是一种会死人的怪病染病的人一天天地增多,可是谁也找不出那怪病的源头,也无力医治。很快,满大街都是口吐白沫的疯子,在地上爬来爬去,见人就咬。没染病的也都人心惶惶,不敢出门。”“百姓们日夜祷告,祈求这场疫病快点结束,终于把沉睡的王惊动了。”“多亏了王的慈悲,他不忍让自己的子民受苦,亲手在城外布下结界,不让死者的魂魄离开这座城市。这些游荡的魂魄,因此变成了生魂。”听到这里,谢归途微微一怔“这算什么办法”那尔夏王既找不到那怪病的源头,也没有办法医治伤者,最终只能把死者的魂魄留下,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马婆婆摆摆手,憧憬道“王许诺,等到他的飞升之日,城里的百姓都能随他一起永登极乐。到那时候,死去的人们也会复活。”谢归途蹙起了眉,隐隐觉得不对劲“所以,尔夏王把百姓的生魂留在城中,为的是等到他羽化之时,同他一起飞升”古往今来,真正渡劫成神者屈指可数,死在雷劫之中的反倒数不胜数。在此之前,谢归途从没听说过世上有尔夏王这么一位神明,但尔夏国一夜之间消失的故事倒是人尽皆知。

看样子,这位尔夏王的飞升,大概是没有成功。谢归途心沉了下去。看着满眼期待的马婆婆,他不敢告诉她真相这位尔夏王,还有百姓们所期待的飞升,恐怕不会发生了。马婆婆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阴晴不定,依旧沉浸在自己的讲述里“是啊。从此,活人和生魂就在这座城里共存。黄昏时,活人看不见生魂,生魂也看不见活人,互不干扰。”谢归途心道果然。黄昏时如影随形跟着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些生魂。生魂或许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他们也听到了生魂的脚步声,可就是互相看不见彼此。因此,在黄昏这一段时间里,百姓们是可以随意活动的。“每当到了夜晚,太阳落山,生魂就和活人就出现在了同一个世界。生魂找不到自己的躯体,因此就只能抢占别人的。一旦跟活人相遇,生魂会想方设法占据活人的身体。”“这些生魂,在生前都是我们的族人,我们不忍伤害,于是纷纷采用躲避的方式,和他们共存。”“大家发现,生魂的视力不好,且看不见黑色,所以家家户户的墙上都涂了黑色的涂料。还有一种用朱砂掺杂狗血制成的涂料,在辟邪的同时,也能隔绝活人新鲜的气味。涂在门窗上,那些生魂就进不到屋里来。”“原来如此”第一次见到尔夏国的古建筑时,谢归途只觉得奇特,没有想到,原来在这些奇异建筑的背后,竟然还有这么一层故事。马婆婆叹气道“方才外面探头的那个,原本是住在我家对面的邻居。你们刚才,好像就是从他的屋子里出来的。”“他以前是我们这条街上最好的木匠,也是个很好的邻居,常常照顾我和阿娃。你看,我们屋里为数不多的桌和椅,都是他给我们做的。还有这个神像,也是他帮我捏的。我的年纪大了,阿娃又还太小,所以他每天早早地起床以后,都会先来敲我们的门,看看我们需要什么帮助。”“但是从上个月开始,他忽然失踪了。又过了几日,出现了有一个生魂,总是在半夜来敲我的房门那是他常年以来的习惯,即使死后竟然也保持着”谢归途听着,心中有点不是滋味。没想到,先前在门口不停晃荡的诡异脚步,原来只是想回到自己的家。但无论他怎么努力,失去了肉身的他,一直被涂抹着朱砂和狗血的大门阻隔在外。或许游荡的生魂永远也不明白,那扇熟悉的家门,为什么自己永远也进不去了。马婆婆抬手擦了擦自己通红的眼眶。对她而言,这恐怕更不是滋味。街上游荡的魂魄,其中或许有不少都曾经是她熟识的人。“然后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景象了。死者越来越多,街上的生魂也越来越多,活人的数量倒是一天比一天少了。我一直担心,要是我染了病,真不知道阿娃一个人应该如何照顾自己。可没想到,我这一把老骨头安然无恙,阿娃却先染上了病”说道这里,马婆婆的声音已经哽咽了。谢归途沉声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干脆离开这里”马婆婆的眼中闪过一丝茫然“离开我们尔夏人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里,从没想过要离开。离开了尔夏国,又能去哪里”谢归途说“我们是从雁北来的,如果你们愿意,或许可以到雁北去。”“雁北”马婆婆口中咀嚼着这两个陌生的字眼,半晌,还是摇了摇头。“尔夏国是我的家,我哪里也不去。”见劝说不动她,谢归途叹了口气,只能道“婆婆,我们不是尔夏人。若是我们想离开,回到自己家去,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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