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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

 

事态发展同萧慎所知一模一样,只可惜他却只能和其他人一样静观其变。

这些天来庆文帝就像那装满了火药的zhaya0桶,一点就着,一碰就炸,已经有好几个不开眼的官员因触怒龙颜被拖出去廷杖了,被活活打si的不在少数,如今是谁也不敢凑上前去触这个眉头。

萧慎在救日典礼后就决定闭嘴不言了,免得被溅一身血。

不过他虽小心谨慎旁人却未必肯放过他。

“启禀陛下,臣倒是有一人选。”刑部尚书罗正卿出列一步,偷偷瞄了萧慎一眼,嘴角露出y笑。

“讲。”

朝廷派去的剿匪先锋竟然先后折损,令庆文帝头疼不已,故而召集群臣举荐领兵将领。

“去年春场跑马时,萧厂公技压群雄,当时万岁爷还说今后若有战事可以让萧大人戴上假髯冲锋陷阵,微臣以为萧大人擅长骑s,又博览群书,可谓能文能武,也不失一个领兵打仗的上佳人选。”他低着头,暗地里偷笑。

“罗正卿!你……”萧慎又惊又怒,几乎忍不住在这朝堂之上喧哗起来。

“怎么?萧大人不想为国尽忠吗?”罗正卿嘲讽的看着他。

“这倒是有意思。”庆文帝看着萧慎目光带笑,问道:“厂臣怎么看?”

“回陛下。若需要臣征战沙场,为国捐躯,那是臣无上的光荣,自然无二话。不过这领兵打仗之事并非儿戏,术业有专攻,望陛下三思。”萧慎说完跪了下去。

众朝臣听了这话纷纷不以为然,有的觉得这是个立功争宠的大好良机,一群矿工而已,早晚剿灭,他何必拒绝?有的心下鄙夷,觉得这太监就是怕si,没有一点男人的血x。

“是吗?厂臣莫不是还觉得应该招安?”

萧慎抬头,看见庆文帝皮笑r0u不笑地看着他,心知圣上早已对他心生不满,心下凄凉,索x心一横道:“臣……以为若是最初惩办祸首官员税监、取消额外课税,以此安抚民心便可将战事化为无形。”他看到庆文帝几乎已在暴怒的边缘,又赶紧说道:“可如今这匪乱已成燎原之势,那自然是应该选良将及早平乱才是。若真要臣……上阵,那臣必不会推却。”说完深深叩首。

“微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众人皆朝着声音望去,见是都察院一五品御史,名唤徐广济。

只见他大步上前,指着萧慎,怒目圆瞪,义正言辞地道:“日前钦天监有报,五星聚营,日月相刑,这是国有j佞,大兴冤狱之故!东厂自他萧慎执掌以来越权跋扈,擅扰民众,肆意逮捕定罪,而今他又趁着国乱之际挑起党争内斗,如此种种,罄竹难书!臣斗胆启奏陛下将此人革职问罪,以平上天之怒,解我大晋之忧!”说完不卑不亢地向庆文帝一跪拜。

萧慎笑了,心想:“原来是和罗正卿一唱一和来了。”他知道自己这一遭不会轻易过去,之前一直担惊受怕现下反而有种石头落地之感。听着底下言官和钦天监的官员纷纷跳出来弹劾他,他是真的想笑。算上上辈子,这是还说过明亡于言官,反正只要亡国总要找出一个群t背锅就是了。事实上明代中期之后宦官政治形成后,文官不但默认这个t制的合理x,在利益无关时也不完全排斥与宦官的私下来往。如钱能王恕都到了南京之后,两人相处不再剑拔弩张。

当然本文无意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借用了明代的制度写的yy言情故事,看到目前的太监文很少有男主这款的太监主角所以就写了。文中nv主所具有的nv官身份也是明代真实存在的,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可惜后来nv官的职能几乎全被太监所取代,手中并无太大权力。在古代社会即使是身t残缺的男人地位仍然bnv人来的高,这是无可奈何的。

关于利用天象发动zb1an和整人这在古代是常态。日食的救护仪式也是很庄严的一件事,真实的历史中其实并不太会有官员反对,毕竟古人大多真的认为天象与人间事相关。

其他的写作想法为了避免影响读者我就不多谈了,一篇文发出后更多属于读者而不是作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有想讨论的问题欢迎留言。

谢谢观看。

感谢所有留评投珠的读者。

最后,po18是个好地方,在这里甚至可以不ga0hse。

“此子相貌不凡,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大金吾陆逸眯着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

那小孩瘦瘦小小的,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玉雪可ai,漂亮得不像话。

“就是出身不大好,街面上的野孩子,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着急抓人凑数,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年过半百,今年得圣上的恩宠,赐以斗牛服,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

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说是选拔,不过并无yx规定,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

陆逸微微一笑,道:“g0ng里三万内臣,有几个出身好的?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深得圣宠。”

魏锦面se微变,却不便发作,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陆逸故意视而不见,他再次看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早早学会成熟,却到底有着孩童的善妒和顽劣。加之萧珩为人不合群,终日沉默寡言,对谁都冷淡之极,更是让他们看了就讨厌。

于是偶尔会有三三两两的人故意针对他,说起来都是些小事,b如经过时“不小心”撞他、推他或者拿脚绊他。这个时候一向少言少语的萧珩就会变成一头小狮子,他人虽瘦小,可在大街上和野狗抢食练就出来的狠劲儿却也不是一般孩子能b的,真打起来很少吃亏,一来二去其他人便再也不敢和他明面儿上冲突了。

内书堂每月一次例行月考。这天月考前夕,勤奋如萧珩者坐在位子上安安静静的看书,又有一些人成群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他们聊天时还经常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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