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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

【三】

和沈谏真正有交集,是我跟周毅十七岁生日那天,那时候榕城还是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城中心那家西餐厅为了吸引顾客,做起自助餐的活动。

价格贵得令人咂舌,我和周毅的钱加起来才够一个人进去,昂贵的价格使我们望而却步。

可是餐厅的广告牌如此引人入胜,图片上可口的牛排,精致的蛋糕,我从没吃过,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周毅见我挪不动脚步,他把钱都给我:“我忘了我朋友说今天请我吃饭,我不能陪你了,喏,你进去吃吧。”

除了我周毅哪还有其他要好的朋友,他的谎言那么明显,我摇摇头,秉着得不到就毁灭的心态跟他讲:“我突然觉得,好像也不是很好吃。”

“你们也来吃饭吗?”干净清澈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是沈谏。

我们虽然是一个班,但跟沈谏几乎没说过几句话,他身边时常有同学围绕。

自尊心作祟,我和周毅不知道怎么说。

我没办法跟面前单纯到令人发指的男生说自己其实只是看看,根本没钱去吃。

“昨天家里有客人来拜访,送来几张自助餐券,我爸妈都没空,你们应该还没买票吧,看来不用浪费了。”沈谏笑起来,薄薄的嘴唇自带好看的红色,阳光下他的眼尾也带着笑意。

牛排被煎得滋滋冒油,放在铁板上香气扑鼻,可我却不知道怎么用刀叉。

住在大院里的家庭基本都不太有钱,我和周毅之前也都没机会吃西餐。

沈谏看出我们的窘迫,他拿起刀叉开玩笑:“是不是害怕不好吃?我帮你们试试。”

沈谏有双节骨分明的手,手指修长,指尖圆润,右手拿着餐具刀,慢条斯理切着牛排,看起来赏心悦目。

我和周毅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开动,好在没闹出笑话。

“你们是邻居吗?”估计我和周毅在班里做的‘英勇事迹’太明目张胆了,连沈谏也好奇我们的关系。

“是啊,我跟他住对门,他一逮住机会就来我家蹭吃蹭喝,很讨厌的。”

周毅被我揭了老底,他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应该不想让他知道,上小学时你被两条狗追着跑的过往吧。”

提起这事,我还心有余悸,记得小学一次放学路上,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两条疯狗朝我跑来,我那时吓得花容失色只顾往前跑,好不容易甩掉了疯狗,回头一看,周毅那厮居然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沈谏面前,我还是想保持淑女形象,只好忍气吞声,笑嘻嘻的看着周毅:“虽然他有些无关痛痒的小缺点,但是仔细看看,还是长得蛮帅的,体育也很好,特别是打篮球的时候,帅到爆炸。”

周毅听着我违心的夸赞,满意的点点头。

不要脸的家伙,总逼着诚实小孩撒谎。

“我也挺喜欢篮球,不过球技一般,如果不介意,下次可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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