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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不是梦他一句想念刘朝就不远万里冒着风雪来见他

 

大汗淋漓里烧红了。

“嗯”他低声回应着醉鬼的话。

刘墓又去摸刘朝的脸,带着满嘴的酒气又迷迷糊糊地亲上去,把他刚擦干净的脸亲得更花,刚停住的眼泪又亲得噼里啪啦落下来。

“别哭啊,刘朝,怎么又哭了,都哭了一晚上了,就这么不想见我吗?”

他不亲刘朝了,粗糙的指腹胡乱抹着刘朝止不住的眼泪。

“不是、才、不是”刘朝拽着围巾,舍不得摘又不愿意带走,“这是、留给、弟弟的”

刘墓摩挲的手停了下来。

他紧锁住刘朝的身影,目光灼灼,那一瞬间刘朝还以为他从醉酒里清醒了过来:“你也能留下来吗?”

刘墓没来得及穿衣服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房间里没有暖气,他的身上已经变得冰凉,但他自己好像感觉不到,只是赤身站在刘朝跟前,把刘朝的手握得更紧。

“你留下来好不好?”

刘朝看见他泛红的眼眶里又涌起了眼泪,像一只委屈可怜的大狗,垂着尾巴求他不要走。

“不行”刘朝很艰难地拒绝了他。

妈妈说过不让他再见弟弟的,他偷偷跑出来就已经很不对了,他不能再做坏孩子,妈妈又会难过的哭的。

“为什么不行?留下来吧?”

“不”

“我在医院凶你了,对不起,你别再生我的气了。”

“真的、不行”

“”刘墓通红的眼睛直直盯着他,沉默了。

“那你就带着走。”

他像讨不到糖的小孩一样,负气松开了刘朝的手,转头就往床上走,环抱着胸冷着脸,也不看刘朝,兀自面朝着空荡荡的墙。

“你快走,别给我留念想,也别再来我的梦里了。”

刘朝看出来他生气了。

但是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他马上就要赶不上火车了,现在没办法抽出时间去哄刘墓,只能怪自己为什么要突然回来,又惹得弟弟不开心:“嗯那、我走了,你不要、生气,新年、要、快乐”

刘墓不回应他,他慢吞吞往客厅走,走到大门口,推开门,满夜的寒风就都灌进来,带着冰凉的冬意。

他拢了拢围巾,把半边脸都罩住,手指缩进了破旧的棉服衣袖里,往浓郁的夜色中去,眼泪涌出眼眶的瞬间就被寒风吹凉了,像是要冻在脸颊上。

一双有力的粗壮手臂突然从后面抱紧了他,把灌进他衣服里的寒风都挤出去,只留下后背贴紧的滚烫体温。

“刘朝”

刘朝的脚步被拦住,看见刘墓赤裸的手臂瞬间就冻红了,爬满了鸡皮疙瘩,汗毛也一并竖了起来:“刘朝,我错了,你就当我刚才是在说胡话。”

风很大,外面很空,夜很静。

刘朝闻到风带过来的、刘墓身上散不去的酒味,听到刘墓震耳欲聋的心跳,好像也一并感受到了刘墓胸腔里要涌出来的悲伤。

“弟弟、你、别哭、了”

刘墓混乱的呼吸被风吹散了,刘朝的脖子很热,在寒冬的风里渗出了粘腻的汗,因为肌肤相贴。

“明天也想梦见你,刘朝,再来我梦里。”

“我、不能”再来了。

刘朝的话还没有说完,刘墓就捧着他的脸吻起来,截断了他的拒绝,滚烫的眼泪砸到他的脸上,把被寒风吹僵的皮肤都融化开。

“刘朝,我真的很想念你”

“不来也没有关系,我会去找你,我会找到你的”

路边的枯树枝也在风里凌乱地摇晃着,昏暗的路灯下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一步一步地远去,走出这满是记忆和思念的老巷子。

刘墓的眼泪也留不住他,但是没关系,因为人间常有朝暮,山海自将相逢。

五十六岁的刘朝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他变得比和以前还不爱说话了,总是一个人发呆。

某一天刘墓从公司回家,发现刘朝又不在房间里,他也不着急,换上刚脱下来的皮鞋就往家门外巷子口走。

走出玄关的时候,他顺手拽下了挂在衣架上的白围巾。

他们在刘朝确诊后,搬回了从小生活的那个房子,因为刘朝迷糊的时候总是和刘墓念叨。

每一次刘朝不见了,都是在巷口那个便利店门口蹲着,把自己缩成一个蘑菇,和几十年以前一样。

像孢子被风吹散了,游荡了很多很多年,又被吹回了出生地,来年在这里长出来小小的新蘑菇。

还没走出巷子,刘墓远远的就看见了便利店门口蹲着的那个黑乎乎的影子。

他慢条斯理走到刘朝的面前,像一个老绅士,穿着体面的西装,外面还套一件挺阔的黑色大衣,光洁的皮鞋碰刘朝的拖鞋,轻轻踩他赤裸的脚趾。

刘朝就慢吞吞地抬起头,那双眼睛还和年轻的时候一样干净清澈,没有被时间磨去光泽。

他已经不认识刘墓了,就安安静静地望着刘墓,也不出声。

刘墓叫他的名字:“刘朝。”

刘朝没反应,他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了。

他只是拽着刘墓笔挺的西装裤腿,试图把刘墓挨在他脚趾上的皮鞋挪开。

刘墓把脚收回了:“你怎么又来这里了?”

刘朝看他几秒钟,慢吞吞的开口:“我、在、等我、弟弟他、去、里面、买东西了”

刘朝不多和眼前的陌生人讲话,他说完就挪开了视线,专心盯着便利店门口。

便利店里黑乎乎的,什么也没有了,现在是一个废弃的商铺,因为城市新的建设规划,这个旧巷子马上就要拆除了,他们过几天也要离开了。

但是刘朝不懂,他只是很认真地盯着这扇永远不会再打开的玻璃门,在等着十几岁的刘墓从那里出来。

凉风灌进了他毛茸茸的睡衣里,吹得衣服膨起来,他迟钝地把睡衣压紧贴在身体上,头发又被吹得散乱糊住了眼睛。

刘墓不和刘朝争辩自己的身份,抬脚往巷子的转角走,走到刘朝看不见的地方。

便利店的锁很早之前就被他拆掉了,反正也是个无人问津的破旧商铺,拆掉之后也没有被人发现、重新锁上。

他拉开布满灰尘的玻璃门,尽量触碰之前蹭干净的地方,手上也依旧沾上了门把手上的泥灰,搓起来涩涩的。

他的手掌下意识往自己的衣服上蹭,潜意识里还记得外套是要给人看见的,专门把手伸到了外套里。

白衬衫上蹭出来一个黑乎乎的印子,他才反应过来,站在空荡幽暗的商铺里愣了两秒,失笑出声。

赚大钱装矜贵了这么几十年,到头来本质还是穷巷子里的浑小子,只是如今不穷了,真真释怀了最怨天尤人的那十几年。

他认真整理了自己的衣着,像见初恋的青涩小子,刻意对着玻璃上映出来的不太清晰的影子,捯饬了下自己本就一丝不苟的头发。

然后他走向刘朝蹲着的那一面,略显紧张地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尘封已久的玻璃门。

墙角在塑料垃圾掩埋下的感应器感应到了开门的动静,电子音轻快的响起,声音因为缺电变得低弱,伴随着沙沙的电流声。

“欢迎光临——”

还是以前那个最便宜的感应器,无论是有人进来还是从里面出去都只会播报一句“欢迎光临”。

面前那扇门张开的角度一点点扩大,刘朝的眼睛也一点点变亮了。

刘墓从玻璃门里走出来,脚步沉稳,面容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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