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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静

 

夜晚的小镇是极度安静的,明亮的月光顺着窗户流淌到了铺着垫子的地面上。林晴平躺着,望着天花板发呆。

其实他还挺喜欢这里的,虽然刚过来的时候在学校里吃了些苦头,但总体来说比在深圳要过的轻松。而且男生们欺负人的方式就是打和骂,并不会扒衣服。虽然他们会叫他“二刈子”,但是他们不会像哥哥和他的朋友们那样扒掉他的衣服然后疯了似的捅他身下的洞。那群男生只会把他逼到角落里,搜刮出他为数不多的零钱,然后用扫帚和拳头朝着他的头和肚子击打。如果运气不太好,他们也会朝他的裆部猛踹。他们还会让他趴在地上装狗,或者是让他吃一些奇怪的虫子。不过这些事情在他看来都不算恐怖,毕竟这些人永远都不会发现他隐藏着的阴湿的秘密。

比起男生们肢体上的攻击,女生们的霸凌显得更加恐怖。林晴从同学们对话中听到同年级三班的一个女生在高二上学期期末跳楼了。虽然学校说她跳楼是因为学习压力太大,但是同学们都知道她是因为被欺负才跳楼的。

她叫于文静,人如其名,她是一个很安静听话的女生。矮小的身体蜷缩在过于宽大的校服之中,齐耳的短发尽力地遮住她那长着青春痘的脸。她太不起眼了,就像是每一个因为认为自己青春期不够漂亮而自卑的女孩子。她甚至普通到没有人会把她当作霸凌对象的首选。不过这平静的生活在她念高二的时候戛然而止。那天,她像往常一样去收拾她那个智障妈妈的屋子,她妈妈突然像是清醒了一般抓住她的胳膊,神情慌张地念叨着:“快逃,快逃。”

她被她妈的动作吓了一跳,奋力将手抽了出去。其实她一直都不喜欢她这个妈,她那个五十多岁的爸总是跟她说:“我们现在的这个生活都怪这个败家玩意,要不是她是个傻子,我才不会这么有善心一直养着她。”不过她又有些心疼母亲,心疼这个因为生了五个孩子而子宫脱垂的女人。她不知道这个智障妈妈到底多大,四十岁?五十岁?或者只有三十岁?她的眼神和她苍老的面孔,佝偻的身材,褶皱的皮肤格格不入。这种诡异的不协调感让这个“孤儿”母亲别扭的活在这里。父亲告诉她,她的妈妈是个孤儿,是被他们家大发慈悲收养的孤儿。不过母亲看起来并不来自他们镇,因为镇上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那母亲到底是谁呢?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一个智商不高的傻女人,一个矮小丑陋的家伙。

“快逃,快逃。”母亲念叨着从兜里摸出来一根钢笔塞给于文静,“给你,快点逃走啊,江玥瑾。”

“什么?谁是江玥瑾?“于文静问道。

“嘿嘿,喝,吃奶,喝。”母亲又变回了那个呆傻的样子。

姜月锦?姜悦锦?江月锦?到底是哪三个字?她又到底是谁?于文静搜着百度,到头来也没发现什么东西。

“时隔二十年,江母仍在寻找她的女儿。”一条不起眼的新闻被一划而过……

课间,于文静正百无聊赖地摆弄着那根精致的钢笔。金色的笔盖配着墨绿色的笔身,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嚯,派克笔啊。”她的同桌蒋国立一把抢将钢笔了过来。

“还给我。”于文静的声音里一点气势都没有。

“从哪偷来的?”

“什么偷,我妈给我的。”

“就你妈还能有这本事?那个傻子。”他一边说着一边故意背过身不让于文静碰到那根钢笔。

“还给我!”

“你妈怎么可能有这东西?就算有咋可能给你嘛!快说,是不是从你弟那偷的?”

“不是!是我妈给我的!我没偷!”于文静生气地站起来去抢那根笔。但她怎么抢得过男生,她被蒋国立一胳膊挡了个趔趄。突然间,她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拿起铅笔盒砸向蒋国立。

“还给我!”

于文静终于拿到了那支笔,但也被蒋国立记恨上了。那个下半张脸呈现出方块形状的男人是个记仇的家伙。不过他也很聪明,不想自己干坏事自己沾一身腥臊。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周,于文静成为了那个偷别人家东西的小偷。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过,但是好多人丢的笔和本都到了她的书包里。就连老师也摇着头叹息道:“这么乖的一个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学坏了。”

她的噩梦便开始了。

一开始只是被同学们孤立,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便在回家的路上被富有正义感的大姐抓住了。那群人总是管她要钱,美其名曰是要让她长点记性。不过于文静没有钱,所以只能换来一顿揍。后来的一天,她又被那群人堵住了。领头的女生是高三的留级生,王薇。她留着当下最流行的梨花烫,口红红的犹如那夏日的夕阳。她一把揪住于文静的衣领,将她推倒路边的矮墙上。

“小贱货,听说你偷了我好妹妹的口红是吧!”她说着朝于文静啐了一口。

“没有。”于文静的声音颤抖着。

“一个嘴硬的贱人!”王薇说着结结实实地给了于文静一耳光。

“满脸麻子的死猪,敢跟我姐顶嘴?”王薇身后那个留着土黄色长发的女生将嘴里的烟摁在于文静的脸上。

“啊!”于文静痛的叫出了生。

“靠!叫屁啊!”王薇说着又给了于文静一个巴掌,“妹妹们,把她衣服给我扒了!”

于文静挣扎着拽住她宽大的校服,但是她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最终,能留在她手里的只有一块残缺的破布。

她便也不反抗了,乖乖地照着王薇的指示站在墙角。那个瘦弱的身体被墙角的阴影压得更加矮小。干巴巴的四肢丑陋得依附在躯干上,黑色的乳头站在干瘪的乳房上,乌黑浓密的阴毛成了她最后的遮羞布。

王薇举着三星翻盖手机饶有兴趣地围着她拍来拍去,末了她还是觉得不过瘾,便一脚踹向于文静的肚子:“给我趴下。”

于文静乖乖地趴了下去。

“叫你偷我姐妹的口红!”她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只细长的唇泥捅进了于文静的阴部。

一根,两根,三根,一根铅笔,两根铅笔,三根……

于文静哭泣着,挣扎着,求饶着。直到天黑了,她们玩累了,离开了。

于文静默默地站起来,穿上了破掉的内裤和校服,一瘸一拐地往家走去。

月光清洗着地面,也清洗着一切的罪恶。她突然想到,如果这样子回家父亲一定会骂她,就像之前她被那些人揍完之后一样。父亲会骂她是个败家的贱人,会打她,会骂她。她又想起来,今天早上弟弟吃了家里的最后一个鸡蛋。于是她去了教室,从五层跳了下去。

段锦烜不是个小气的人,在他看来,好东西是要和别人分享的。钱是好东西,女人是好东西,这个怪胎也是好东西。

没有性病的,不会怀孕的,不会随便射精的,不需要花钱的怪胎的确是个好东西。“他长得细皮嫩肉的,把脸蒙上和女人没什么区别。”这是段锦烜对林晴的评价。兴许是一个人玩太无聊,他在和林晴做了几次之后便叫上了他的朋友。林晴不记得他一共叫了多少个不一样的朋友,他只记得每次都会来两三个头发五颜六色的人一起上他。

他们有时候会恶趣味地蒙住他的眼睛,然后同时捅他前面和后面的洞。一开始还很黑很痛,但后来就麻木了。之后,他们兴许是觉得不够刺激,就给他打针。他记得第一次打针的时候他感到尤其的恶心。那种不适感让他吐了出来,那群人便对着他拳打脚踢。等到第二次再打针的时候,那种令人恶心的不适感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令人眩晕的快感。就连那令他感到痛苦的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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